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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知识5期2007.12

发表时间:2007-12-12 点击率:

12 月份业务知识

1. 购房时,什么时候签订预售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现售合同?    答:在购买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订预售合同;当购买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时,签订现售合同。

2. 业主在复查自己一套房的竣工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业主在复查已购房地产的面积时,一般只能丈量该套房的套内建筑面积,而且还需注意墙体厚度、烟道、专用梯、凸窗分摊面积等问题。

3.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承包、合作、联营是否属租赁行为?       答: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的,视为房屋租赁行为。  

5.   对房屋的租赁年期有什么规定?      答: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市主管机关批准。  

6. 在出租期间,房屋的维修由谁负责?    答: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出租人改建、扩建或装修房屋,须经承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  

7. 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8. 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9. 对房地产广告中所承诺的内容,购房人是否有权要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10. 发展商不得采取哪些方式销售商品房?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11. 一张买土地的发票能证明这块地是合法的建筑吗?        答:仅有一张买土地的发票不能证明。应有相关部门批准为是住宅用地或是工业用地或其它。否则为违章建筑。  

12. “使用权转让”与“产权”区别在哪里?   答:使用权是可以合法的使用该房屋,房屋并不归其所有。有的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产权是指所有权,房屋归其所有。      

13.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买了房子,离婚后判给女方,男方是否还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答:这种情况下,男方在离婚半年后,带上离婚证明在经济适用房办即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4. 违规购买“经济实用住房”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答:如经查证属实,按以下办法处理:退回经济实用住房;或按商品房价格缴纳房款。

15. 买房后开发商要给买房人办理哪些证件?政府部门应出具哪些收据 ?        答:开发商应当为买房人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买房人交纳契税后应当给你契税证。       

16.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吗?         答: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17. 住房改为门面,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答:改设计用途要到规划局办理,先进行申报,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报建费用,再到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18. 什么是合作建房?        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19. 在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 ()土地灭失; ()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 ()人民法院或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 ()用地单位迁移或者被依法注销的; ()市政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去年办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手续今年还可以用吗?        答: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单有效期限是一年,一年后末使用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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